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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 2013-09-03    

  京政办发〔2013〕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教委等部门制定的《北京市推进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4日

  北京市推进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2013-2015年)

  市教委 市编办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 市卫生局 市体育局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精神,依据《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本市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现状和面临的挑战

  (一)工作现状。《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京发〔2008〕6号)实施5年来,中小学校体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操场修缮工程基本完工;体育教师专业技能考核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小学生每年一次全员免费体检全部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得到基本保证,奥林匹克教育和阳光体育运动广泛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实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下滑的趋势得到遏制;全社会共同关注青少年体质健康的局面逐步形成。

  (二)面临的挑战。随着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不断发生变化,使学校体育工作面临着复杂的系统性挑战。总体上看,对学校体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仍显不足,有关政策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实效性还有待加强;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共享机制不够健全,部分区县学校体育设施难以满足学生体育健身需要;学校体育师资配备数量不足,专业化水平和能力素质有待提高;学校体育工作的监测与督导评价机制,以及安全风险保障体系有待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关注青少年体质健康的联动机制尚未健全;青少年学生视力低下和肥胖检出率居高不下,这些都影响和制约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升。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理念,把增进学生身心健康作为现阶段学校教育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实现首都教育发展战略、提高首都教育现代化水平目标相适应的学校体育工作体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多方参与的青少年健康联动机制,深入推进学校体育工作,培养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的合格人才,为实现“人才强国”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使本市学校体育工作达到“三提高、两确保、一下降”的目标:学校体育工作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体育与健康教育教学水平明显提高;确保本市100%的中小学校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确保85%以上的中小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并掌握至少两项体育技能;全市中小学生视力低下和肥胖检出率的增长幅度有所下降。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实施四项工程

  1.实施师资队伍配备与提高工程。各区县和学校要积极引进优秀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等从事学校体育工作,用3年时间,确保在编制标准内多渠道、足额配备体育教师,并研究制定体育与健康教师基本专业标准。从2013年开始,由市教委采取统一招聘的形式,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中小学校体育教师的引进力度;加强对体育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农村地区体育教师的培训。加大对校长、各学科教师健康知识和理念的培训力度,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制定校长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时,要专门安排健康知识模块,提高全体教师对学生身心健康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并掌握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手段和方法。

  2.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与干预工程。全市中小学校要配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仪器,每年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以校为单位上报测试数据,并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制度。区县教委要将中小学生体检和体质测试所需场地、器材、人员相关经费列入生均公用经费,每年要对中小学生的体检和体质测试数据进行分析和比对,并向区县政府报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市教委要进一步完善对区县政府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状况评价办法,依托高等学校建立北京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分析中心,每年举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赛,对上报数据及测试赛数据等进行科学分析,形成《北京市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从2013年开始,市、区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要通过对学校卫生相关政策及标准的普及、中小学生健康月、中小学生视力分段管理、中小学生家庭健康管理、小学新生家长健康指导等工作,加强对家庭健康教育的引导,注重对孩子健康生活方式的宣传和普及;探索科学有效的防近视、控肥胖综合干预措施,全面实施防近视、控肥胖专项工作,实行市、区、校(托幼机构)三级管理,学校、家庭、社会多方合作的防控机制。

  3.实施体育场馆设施共享与建设工程。从2013年开始,各区县要结合《北京市中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统筹区域内体育设施资源,大力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合理安排学区内体育场馆及设施的使用,提高利用效率,为区域内中小学提供体育健身活动场所,为中小学生开展体育锻炼活动提供更多的资源保障。各区县要落实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积极推进“两馆一场”(体育馆、游泳馆、体育场)标准化建设,新建学生体育活动的场地及设施要靠近学校出入口,便于在节假日及寒暑假等课余时间向学生和社会开放,扩大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公共体育场馆及运动设施在节假日应向周边学校和有组织的学生社团免费或优惠开放。新建、改扩建体育场馆设施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建设标准和规范,改建和扩建学校要根据区域功能,整合利用地上和地下空间,扩大体育场地面积。

  4.实施体育工作督导与评估工程。市、区两级教育督导部门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制度,修订《北京市普通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将体育卫生工作的评价权重提高到20%,并从2014年开始实施。坚持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及高中体育会考工作,逐步提高中考体育考试项目的选择性。通过3年时间,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成16个区县的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完成辖区内每所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区县、学校教育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区县、部门、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区县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落实六项措施

  1.努力营造“全员体育”的氛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全员参与、全方位设计,渗透到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学校要将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学校作息时间,组织学生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在学生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下午必须安排一节课外体育活动。要科学安排学生在校的一日生活,合理调配学生在校生活节奏和学习状态,将健康教育理念渗透到教育、教学的每一个环节中。特别是在课程设置与实施、作业布置与检查、考试评价与反馈环节中,要贯彻健康第一指导思想,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指导学生树立健康意识,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学校要将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作为每个教职员工的岗位职责和任务,努力形成“全员体育”的良好氛围。

  2.开足开齐,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设置计划,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合理使用国家和市级审定的教材,加大体育课程改革力度,科学规划和创新教育教学内容。要积极探索体育与品德、语文、历史、艺术等学科课程的互通,实现体育与德育、智育、美育有机融合。体育教师要做好备课、上课和评价等教学环节,保证课堂教学的有效实施,科学安排体育课的运动负荷,切实增强学生的体能,教会学生运动恢复与保护,努力提高体育课堂教学质量。要按照个体差异和年龄特点,开发学生喜爱的运动项目,着力培养学生运动兴趣和技能,帮助学生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要研究制定体育与健康教学质量标准,加强教学质量监测。要根据本市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制定特殊气候条件下中小学体育教学和活动方案,确保学生健康、安全地参加体育锻炼。

  3.提高课外体育活动的实效。学校要因地制宜、因校而异,创新和丰富大课间、课外及校外体育活动项目和形式,合理增加运动负荷,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提高体育锻炼的实效性。建立体育社团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积极引导学生开展家庭体育锻炼,形成学校、社区、家庭联动机制,培养学生自觉参与体育锻炼的意识和能力。

  4.进一步完善阳光体育联赛机制。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体育部门,进一步完善阳光体育联赛机制,建立符合不同类别学校特点的阳光体育联赛体系,鼓励开展不同规模、不同层级的学生体育比赛。要处理好普及与提高、群众性体育与竞技性体育的关系,开展阳光体育展示活动,引导区县和学校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阳光体育运动,形成“人人有爱好、班班有项目、校校有特色”的格局,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掌握终身受益的两项体育技能。加大对竞技体育项目的布局和规划,完善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奥林匹克教育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的管理办法,逐步形成大、中、小学相衔接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

  5.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服务指导体系。各区县要强化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做好每年全体学生的体检工作,开展学生体检和体质健康测试同步试点,结合实际增加体检和体质健康测试项目,建立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档案,针对学生体质状况开具“运动处方”。要建立中小学生视力和肥胖预警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指导学校开展体育卫生工作。

  6.制定并实施北京市学校体育安全管理规范。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体育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做好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的基础上,从2013年秋季学期开始,以每生每学年5元的标准,为学校投保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有效控制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体育锻炼和实践活动的风险。制定并实施学校体育安全管理规范,健全安全应急工作预案,降低学校体育工作安全风险。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一)建立学校体育工作报告公示制度,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管理力度。全市中小学校每年要认真做好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将体育课开课率、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情况、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教学条件改善状况、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等作为报告的主要内容;要把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作为育人的重要指标,每年召开体育工作专题校务会,分析和研判学生体检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部署学校体育工作。中小学校要利用公告栏、班会、家长会和校园网等平台,定期通报学生体育活动情况和体质健康状况,并向社会公布学生体育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

  (二)落实区县政府及各部门职责,协调推进中小学校体育工作。各区县政府要把提升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发挥区县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明确区县各有关部门职责。要研究制定保障体育卫生教师待遇的具体办法,使体育教师在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对体育教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外体育活动以及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工作,要纳入教学工作量。要统筹安排学校体育工作经费,并随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而逐步增加;通过督导评价等方式对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共同推进学校体育各项工作。各区县政府也要相应制定本区县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并于9月15日前报市教委备案。

  (三)充分发挥北京市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局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坚持每年召开一次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局际联席会议,研判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协调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由市教委牵头做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政策制定和总体协调;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修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组织对区县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督导检查;市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和实施公共体育场所向学生团体开放的工作方案,配合市教委积极组织开展竞赛活动、师资培训和课余训练指导;市卫生局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学校卫生防病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市财政局统筹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经费,按照市级管理职责,保障所需经费的投入;市人力社保局和市编办协助市教委做好配齐配强体育卫生师资的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市委宣传部负责通过媒体加大对青少年营养与健康的宣传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