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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体育2016年北京市中小学生花样跳绳比赛规程 2016-04-07    

一、比赛时间:2016年5月8日(星期日)上午 8:00

二、比赛地点:北京市地坛体育馆

三、主办单位: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四、承办单位:东城区教育委员会 东城区体育局

五、协办单位:府学胡同小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六、比赛项目:集体花样跳绳

七、比赛分组:中学组、小学组

八、参赛资格:

  1. 参赛学校以一所学校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比赛。

  2. 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中小学生,比赛时须查验运动员本人学生卡(带照片)。

  3. 凡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这项运动,并已上人身伤害事故保险。各参赛学校须提交医务证明并加盖医务章及校章方可有效。学校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负责学生出行参赛的安全工作。

  4. 凡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队员及所在学校全部比赛成绩。

九、比赛方法:

  1.比赛项目要求

  时 间: 3—6分钟

  运动员: 5——20人

  场 地: 20 X 20米平整区域

  绳 具: 长绳长度必须达到或超过7米

  2.比赛评分标准

  项目特点:内容丰富、配合默契、高超技术、 多样性、观赏性、创意性和娱乐性。

               

总分

动作难度

创意编排

娱乐表演

100分

30分

30分

40分

 

动作难度

规定种类 12分

表演赛中大体分为三个规定的花样跳绳种类,即“个人绳、车轮跳、交互绳”,每出现其中一个类别,可加1分、2分、3分或4分。其中:

个人绳花样—— 除了做任意1个基本类的动作( 例如:基本跳步法跳缠绕绳) 外,再选择做其他动作类型( 例如:交叉类、多摇类、体操类、放绳类、配合类 )中的任意1类为 2 分;在所选种类中,出现3个“3级或3级以上”的动作为 3 分;出现4个“3级或3级以上”的动作为 4 分;

车轮跳花样——除了做任意1个基本类的动作( 例如:基本跳步法跳 )外,再选择其他动作类型( 例如:转体类、交叉类、换位类、多摇类、体操类、放绳类 )中的任意1类为 2 分;在所选种类中,出现3个“3级或3级以上”的动作为 3 分;出现4个“3级或3级以上”的动作为 4 分;

交互绳花样—— 跳绳者除了做任意1个基本类的动作( 例如:基本跳步法跳等 );摇绳者除了做任意1个基本类的动作( 例如:向内基本单摇向外基本单摇 )以外,如果跳绳者与摇绳者在配合过程中,跳绳者出现了任意1种体操技巧类动作或摇绳者出现了任意1种交叉类或多摇类动作,即为 2 分;摇跳配合中出现3个“2级或2级以上”的动作为 3 分;出现4个“2级或2级以上”的动作为 4 分。

其他种类 8分

除去上述花样跳绳技术的三大种类以外,每出现一个其他创新类别( 例如:两人一绳花样、各种绳中绳花样、各种特殊的套人花样、各种长绳花样以及各种“多绳阵型组合”的花样等等 ),即加 1 分。

参与度 10分

运动员在进行“某一跳绳种类”的表演时(可以是规定种类,也可以是其他种类中的任何一种跳绳类别),当该队人数参与比例大于或等于全队总人数的 50% 时,即加 2 分。

创意编排

动作创意 8分

表演过程中,每一次给人以新意(有趣、奇特、精彩)的“跳绳动作”;以及表演过程中和结束时有整体的“持绳动作”造型;每出现一次加 1 分。

衔接编排 12分

每一次进行“跳绳种类”之间流畅的(指绳子没有停顿的)转换 “摇跳连接技术”,即加 2 分。

队形变化 10分

“在同一种类”的跳绳技术表演中,每用一次“摇绳或跳绳动作”进行明显的队形变化,即加 2 分。

娱乐表演

娱乐价值 10分

表演过程中,根据表演情节的丰富程度可评1分、3分或5分;根据表演服装的新颖程度可评1分、3分或5分;结束部分无礼仪动作扣2分;有不健康的表演内容本环节不予得分。

音乐运用 10分

表演过程中,没有音乐不评分;有音乐评 2 分;经过明显“剪辑”处理的音乐评 4 分;在表演过程中的“某一跳绳时段”有明显的动作与音乐配合加 1 分,或“某一跳绳时段的结束部分”合住音乐
加 1 分。

动作质量 10分

表演过程中,每一次“明显的失误”或者以不优美的姿态完成跳绳动作扣 1 分。

互动表现 10分

表演过程中,每一次不重复的“没有结合跳绳的肢体语言”评 1 分;每一次不重复的“结合了跳绳的肢体语言”评 1 或 2 分; 表演过程中,全队始终表现木讷,缺少笑容和自信,没有展现出少儿阳光活泼的团队表演扣 5 分。
注: 比赛中的“肢体语言”指的是,表演者利用身体及表情展示的各种舞蹈或其他形式的表现姿态。

备注:

  1、上述评分标准中所有项目的下限分数为 0 分,上限分数为各项所显示的满分。

  2、不满 3 分钟的表演将被扣除 5 分;超过 6 分钟的表演部分不予评价分数。

  3、没有长绳或长绳长度没有达到 7 米的表演,将被扣除 5 分。

十、比赛办法:

  1.各参赛队限报领队、教练各一名,运动员男女不限。

  2.运动员必须在比赛前二十分钟到检录处检录,检录后不得离队。

十一、录取及计分方法:

  1. 各组别设立一、二、三等奖。

  2.评分办法:按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中国跳绳竞赛规则》中的有关规则执行。

十二、比赛报名:各区县于接到规程之日起可进行报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fangzhengtao@126.com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20日(周三)17:00。

十三、领队会:定于2016年5月4日(星期三)上午9:00在北京地坛体育馆会议室召开领队会,签到时将报名表打印成纸质并加盖校章及医务章上交组委会备案。安排有关比赛事宜,请各单位务必准时参加。(参会时请带花样跳绳比赛伴奏光盘:CD格式)

十四、裁判工作:裁判员由承办单位统一聘请。

十五、比赛器材:

  1.比赛用绳规格、长短、数量不限。

  2.比赛器材参赛学校自备。

  全国跳绳比赛指定用绳,江苏省太仓市新塘毽绳厂“新健牌”跳绳。

  联 系 人:卢华林;联系电话:67269400 手机:13901313192

  代理地址:北京永外沙子口东革新里42号:国体商城T1—04号。

十六、经费:凡参赛单位经费自理。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竞赛联系人:方正涛 13601102632 池飞龙 13810910922

  阳光体育2016年北京市中小学生花样跳绳比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