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卫生>最新动态

预防知识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中小学生“我和家长一起锻炼 ?我的家庭锻炼日记”摄影大赛的通知

2015-05-22

  京教函[2015]148号

  各区县教委、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2013年市教委、市卫生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防近视、控肥胖工作的意见》(京教体艺〔2013〕8号)文件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学生健康管理工作,打造“家校携手 共促健康”的防病理念,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联合举办北京市中小学生“我和家长一起锻炼·我的家庭锻炼日记”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我和家长一起锻炼·我的家庭锻炼日记

  二、 活动范围

  全市小学及初中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以学校为单位在中小学生中征集有关家庭锻炼的摄影作品,通过区级初选推荐、市级评选和大众网络选评,选出优秀作品在全市进行推广宣传。

  四、摄影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应为学生本人和家长在课余时间一起锻炼的照片。

  (二)摄影作品风格不限,画面要清晰,内容要真实,主题要突出,要有艺术性、思想性和感染力。

  (三)摄影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不得进行软件合成。

  五、上报与时间要求

  (一)市级报送截止日期:

  2015年7月10日之前各区县将推荐参加市级评选出的摄影作品上报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市级报送要求:

  1、各区县分小学低年级组(1-3年级)、小学高年级组(4-6年级)、初中组三个组别报送作品,每组作品20幅,共上报60幅作品。

  2、上报作品为单幅原创作品,尺寸为8寸,彩色、黑白均可。每张照片附1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学生姓名、班级、学校、作品名称、图片内容叙述,拍摄地点、拍摄日期、摄影者及拍摄者与学生的关系。上报作品应将照片作品实物与电子版光盘同时上报。

  3、未按要求上报的作品不予参赛;上报作品不予退还;评出的优秀摄影作品可用于健康宣传活动。

  六、评选

  (一)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从各区县上报的作品中评出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90名,优秀奖若干。

  (二)评审组推荐出60幅作品进行大众网络选评,根据网络投票结果评出特等奖作品10名。

  (三)根据各区县、学校的组织参与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

  七、任务分工

  (一)各区县教委、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区县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组成专家组作好区级优秀作品的收集、评选和参加市级优秀作品评选的推荐工作。

  (三)各区县中小学校做好学生、家长的组织动员工作,并按照本区县要求积极收集、按时上报学生的优秀作品。

  (四)市教育学会学校卫生保健研究分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协助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做好市级优秀作品的评审工作。

  八、其他要求

  (一)各区县、各学校要做好学生、家长的组织动员工作,本次活动各区县学校覆盖率不低于50%,上报市级评选作品覆盖学校数不少于10所。

  (二)各区县、各学校结合本次“我和家长一起锻炼?我的家庭锻炼日记”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在学生和家长中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推进家庭健康管理理念,打造“家校携手 共促健康”的氛围,共促学生健康。

  (三)各区县及时进行活动总结,收集各校在健康管理工作中的家校协作经验和典型案例,进行上报与推广。

  九、联系人

  市 教 委:宋玉珍 66074637

  市卫生计生委:王艳春 83970616

  市疾控中心: 符 筠 64407240

  附件:1. 2015年北京市中小学生“我和家长一起锻炼?我的家庭锻炼日记”摄影大赛区县学校活动汇总表

  2. 2015年北京市中小学生“我和家长一起锻炼?我的家庭锻炼日记”摄影大赛区县上交作品汇总表

  3. 2015年北京市中小学生“我和家长一起锻炼?我的家庭锻炼日记”摄影大赛家长知情同意书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5月20日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