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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知识

市教委针对中小学放假前的甲流防控工作

2012-05-31

  6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甲流警戒级别升至6级。针对目前我市确诊病例不断增加的情况,为防范甲型H1N1流感在中小学校传播,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前,市教委对中小学校暑期前甲流防控工作再次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要求所有中小学安置电子体温检测仪。要求各区县教委督促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托幼机构购置电子体温检测仪和电子体温表,支持和帮助打工子弟学校和办学条件薄弱校做好设备配置工作,同时及时检查上报各学校的体温检测设备安置情况。从6月22日开始,城八区所有的中小学、托幼机构和郊区县县镇地区所有的中小学、托幼机构及国际学校将进行体温检测。

  二是明确中小学托幼机构的消毒操作规定。要求学校医务室每天对教室、走廊、宿舍进行一次消毒。保证隔离室长时间开窗通风,湿式扫除,必要时按照卫生专业要求进行室内消毒。

  三是增加晨午检的监测内容和范围。在原《中小学校晨午检记录表》基础上增加“近期是否出访或旅游”、“是否与外籍人员或归国亲属接触”等栏目;对近期出访或旅游、与外籍人员或归国亲属有过接触的学生,要求其居家观察7天。学校对缺课学生要设专人每日电话询问,加紧追踪、监测,做好登记上报工作。

  四是对可疑病例加强体温监测和跟踪。除家长每天晚上检测学生体温外,要求班主任每天两次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登记因病缺勤情况及原因。对日报表登记的体温在37-37.4 OC、精神状态不佳、有感冒、咽喉疼痛或近期接触过从疫区来京人员的学生,由校医和保健教师作进一步检查处理。发热37.5°C以上及急性呼吸道症状的学生,在送往医院诊治的同时,跟踪了解学生的诊断结果。

  五是进一步明确学生复课标准。学生因病请假治疗康复后,持医院诊断证明方能复课。到医院就医的学生,待体温正常后在家观察1天后才能复课。

  六是向家长和学生提出暑期出行建议。建议家长和学生尽量不去疫情国家或地区,如安排外出或旅游,应确保开学前至少7天返京,在家进行居家观察。